【聯合報╱池智遠/文字工作者(台北市) 】 2010.07.15 02:37 am
馬英九總統十三日南下參加音樂大師黃友棣的追思讚頌會。這原本應該是國家元首對音樂大師的尊崇與禮敬,然而在致詞被斷章取義之下,典禮中濃厚的懷念與追思,卻在錯誤的報導中,模糊了焦點、辜負了大師的遺言,令人遺憾。
依傳統的習俗,國人六十歲生日是謂「大壽」,一般來說會熱鬧的慶祝。然而馬總統在自己六十歲生日當天,照常上班,不但沒有為自己慶生,反而一大早就專程南下參加黃大師的追思會,親頒褒揚令,感性致辭讚頌並輕唱大師傳世之作「杜鵑花」,對這位愛國音樂大師的敬意不可謂不重。總統提到在六十歲生日時因為有緣參加追思會而感到「榮幸、欣慰」,很明顯是用來形容他本人親送黃大師最後一程的感受與榮耀,怎麼會被報導成覺得黃大師回歸天國感到「榮幸、欣慰」呢?
大師享年百歲,桃李滿天下,遺留作品二千多件,走得又安詳,即便是用傳統角度看,大師的一生也是福壽全歸,了無遺憾。他晚年皈依佛法,不但以音樂助佛法普世;從大師遺言「不發訃聞、不通知親友、骨灰撒在山上來看」,可想見大師對一介色身已無罫礙。正因為他遺言表明「離開人間,實是一件喜事,切勿為我傷心」,圓照寺才以「追思讚頌會」作為紀念大師的方式。就如同聖嚴法師遺囑,「自己的身後事不可辦成喪事,而是一場莊嚴的佛事」。馬總統以參與典禮而感榮幸與欣慰,不正是黃大師生前願望嗎?而馬總統在談及黃大師時,再再強調不捨與敬意,何必混淆語意、抹煞善意呢?
我們應從黃大師學習的,是他發願要作「音樂菩薩」的慈悲心。人人都應自詡做「掃地菩薩」,重視他人的利益與感受,不輕易曲解別人的善意,這才是大師留下最有意義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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