﹁船舶法﹂修正案,被視為﹁海洋解嚴﹂的一大里程,但船主卻重批﹁愈解愈嚴﹂!問題就在於草擬中的子法﹁遊艇管理規則﹂草案,存在太多妄身未明的限制,因此被批評一旦實行,帆航運動將一切歸零。
 船主擔心以後換發遊艇執照可能會過不了關,高雄港務局航政組回應,已經存在於現行既有﹁系統﹂內的還是會繼續發照;草案中船齡所限制的,都是以後要進口的船;換句話說,現在領自用遊艇小船執照的,將來還是可以繼續領照。
 高雄市帆航協會說,現行的遊艇執照領的都是﹁小船﹂執照;所謂的小船指的就是總噸位不滿二十噸的小型船,包括遊艇、漁船、工作船或娛樂漁船,而船舶法修正案新增﹁遊艇﹂專章,未來動力船將可領到真正的﹁遊艇執照﹂。
 只是﹁遊艇管理規則﹂大幅限縮現行﹁小船﹂中,進口遊艇可領到遊艇執照的資格,被批評在船齡上﹁鎖國﹂;另外也質疑限制一般進口中古遊艇申領執照,可能造成不平等競爭,懷疑是不是有圖利特定船廠或新船進口商等隱情。
 高雄市帆航協會監事潘泰安說,帆航運動在台灣少說也已經有卅年,如果目前的自用遊艇執照被廢、不能換發,等於是倒退卅年;高港局航政組則重申,已經存在的會繼續換發,至於限制進口是為了扶植國內的遊艇業者,而非鎖國。